报告会现场。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部署,6月10日,大通湖区委书记何军田主持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报告会,区委、区管委会、区人大政协联工委领导,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党委书记参加宣讲报告会。
报告会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杰同志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践行“三个规定”》为主题作宣讲报告,详细解读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具体内容、政策界限和要求,以案释法,由浅入深,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何军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机关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大通湖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机关要以此次宣讲报告会为契机,紧密结合大通湖区实际,进一步深化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政法机关要统筹抓好学习教育、制度执行、宣传引导等工作,结合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自查和倒查中发现的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推动健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制度机制,确保“三个规定”长效常治。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抓执行,带头公开承诺和模范遵守“三个规定”,不断强化法纪意识、底线意识、规矩意识。让广大干部群众“凡事讲法”养成习惯,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为大通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来源:大通湖公众信息网
编辑:岳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