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2月6日讯(通讯员 谢业 记者 刘慧婷)2月5日,在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协助下,农民工被拖欠的107202元工资被全部打入了南县劳动监察局的账户,劳动监察部门将尽快将工资全额发放到位。
2018年1月22日,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南县劳动监察局案件线索移送:南县南洲镇桂花广场外墙漆施工项目包工头胡某涉嫌拖欠25名重庆籍农民工工资107202元,且经过劳动监察局对胡某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仍然拒不支付。
接到案件线索移送后,治安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与南县劳动监察局对接,并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经核实:胡某(男,39岁,重庆市秀山县人)于2017年10月17日承包南县桂华中央广场的外墙漆工程,工程进行到11月27日,由于胡某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且胡某本人一直不在南县,导致工程停工。
经过民警详细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一直藏在重庆市秀山县。1月31日,民警驱车千里赶赴重庆秀山县开展抓捕工作,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于2月3日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捕归案并押解回南县。
经审讯,胡某对其对拒不支付25名农民工工资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愿意将拖欠工资发放到位。目前,胡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谢业 刘慧婷
编辑:罗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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