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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公安交警侦破“10.19”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

民警仔细勘察事故现场。

  红网时刻10月25日讯( 通讯员 秦滔)近日,安化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缜密侦查,快速侦办“10.19”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

  10月18日23时57分,安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名驾车经过安化的外县驾驶员报警称:G536线安化段黄沙坪三岔路口处, 一名疑似精神失常的妇女手持铁锹在路中挥舞,之后竟躺在路上,非常不安全,请求公安机关派警处理。接到派警指令的城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处警民警赶到了事发地时,一具被车轮碾压得血肉模糊的“无头”尸体呈尸道路中间。

  10月19日,安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城南派出所民警转警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后经县局法医确定,死者死亡原因符合交通事故所致,而肇事的车辆已经逃逸。

  安化交警大队立即成立“10.19”专案组,启动重大案件侦破机制。零点20分,事故处理中队全体民警、以及县局法医和刑侦技术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细致地勘察、取证和走访调查等工作。

  凌晨4时许,办案民警通过视频追查分析,锁定了一辆浅蓝色篷布的仓栅式货车具有重大肇事嫌疑。随后专案组了解到,嫌疑车辆已于19日凌晨驶出安化辖区后进入了怀化地界。专案组立即指派奎溪交警三中队赶往怀化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与此同时,为确保嫌疑车辆上的物证不被灭失,并提高案件侦办时效,专案组决定直接与嫌疑车辆驾驶员龚某某联系,要求该车驾驶员就近停靠,等待民警调查取证。上午7时许,奎溪交警三中队民警在怀化市辰溪县境内将嫌疑车辆及其驾驶员控制。专案组民警与刑侦技术人员到达辰溪县后,专案组民警立即对嫌疑车辆进行了技术勘验,并在该车左侧后轮内侧发现了血渍,以及疑似生物的碎肉屑骨,技术人员立即提取了检材,固定证据。

  19日18时许,肇事嫌疑人龚某某被民警带回安化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过突审,龚某某如实陈述了肇事经过:事发当天,其驾车从宁乡运载一批塑料管材前往怀化,当经过G536线安化段黄沙坪三叉路口时,他隐约看见公路上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以为是堆放在路上的渣土,完全没想到是一个人躺在路中间,于是便驾车直接从上面碾压过去……10月21日,益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做出了从货车车轮提取的生物检材与死者DNA吻合的结论。

  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龚某某已被安化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秦滔

编辑:罗玉林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17/10/25/32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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