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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法院为“老赖”定制专属彩铃 一旦绑定换号也没用

  红网时刻9月6日讯(益阳分站记者 刘慧婷 通讯员 胡卫红 李庆辉)“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桃江县人民法院纳入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您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提醒的义务。”从9月5号开始,当你拨打电话时听到这样一段专属彩铃时,别惊讶,这不是恶搞,也不是诈骗,而是益阳市桃江县人民法院一项执行新举措——率先在益阳全市对失信被执行人手机通信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当听到这一定制铃声,被您呼叫的这位人士,正是一名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老赖”。

  为解决“执行难”,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从9月初开始,桃江法院与桃江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达成合作,为119名“老赖”的180个电话号码定制了专属彩铃,“机主是老赖”的情况将被广而告之。

  桃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吴志群表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自行取消彩铃业务,不能将本机号码呼叫转移,也不得将其实名制登记的号码进行变更或过户,只有当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才能由法院决定解除。

  此举限制了“老赖”的活动空间,让其“朋友圈”第一时间获知其失信行为,不仅能威慑“老赖”尽快履行法律义务,还有助于打造“守信得益、失信受限”的社会环境。

  桃江法院表示,今后将陆续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采取进一步措施。在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的电话的同时,也(还)会听到一段机主被纳入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的彩铃,在听到彩铃的同时,手机的界面会出现一段标签,标签的文字上面显示,本机机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外,桃江法院还打算推出短信的业务举措,就是在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电话的同时,拨打者会接到一条短信,短信上面显示,您拨打的机主是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到记者发稿时间为止,已有5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桃江法院执行局,表达其主动履行或者执行和解的意愿。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刘慧婷 胡卫红 李庆辉

编辑:罗玉林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17/09/06/32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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