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化县明列13种问责情形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红网益阳站8月11日讯(通讯员 张俊青)日前,安化县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规范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工作任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展开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问责办法》适用于全县负有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和个人,列出13种问责情形: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最新政策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措施不当、责任不明、落实不到位的;未落实扶贫专项工作推进方案,未抓好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等工作,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和项目管理规定,监督失察出现资金流失、项目管理混乱,或大额度扶贫资金长期闲置不能发挥效益的;“六个一批”和扶贫专项工作推进方案牵头、配合单位未严格落实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增收扶贫、低保政策兜底扶贫、生态修复补偿等各项扶贫政策和项目的;未按要求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的;未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和各项数据、扶持政策、驻村帮扶、项目资金等台账,未整理归档各项脱贫攻坚资料或者相关工作档案资料不完善的;未对贫困对象的识别、分类、施策、管理进行审核把关,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认不精准,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出现“数字脱贫”“统计脱贫”“被脱贫”现象的;或瞒报、虚报、漏报、不报重要信息、重要数据的;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全县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的;未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完成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摘帽”、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任务的;在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中,综合评定为较差档次,且存在突出问题的;在上级督查调研和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或出现工作失误被通报批评的;对上级明察暗访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纠错的;纪检、监察、审计、督查、巡查和社会监督发现违规违纪突出问题的;出现重大涉贫负面舆情,影响恶劣的;出现影响较大的涉贫群体性信访事件或信访个案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问责办法》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人员采取通报、诫勉、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单位采取责令书面检查、通报、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等问责方式。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可依照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程序规定对问责对象进行纪律处分。

  安化县纪委监察局将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实地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问责办法》落到实处。对全县134个贫困村及相关脱贫攻坚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张俊青

编辑:罗玉林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17/08/11/3289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市直
  • 红直播
  • 区县(市)
  • 时政
  • 视听
  • 新闻H5
  • 社会
  • 公示公告
  • 文化
  • 科教
  • 经济
  • 旅游
  • 民生
  • 健康
  • 图片
  • 医卫
  • 专题
  • 园区
  • 重要新闻
  • 益阳综合
  • 要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益阳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