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乡居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的规定及《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26号)文件要求,我县决定开展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认证时间
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8月1日。
二、认证对象
195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并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认证方式
1、现场认证: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原参保地村(居)委会进行认证。
2、上门认证:对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参保人,村委会提前做好登记,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认证。
3、异地认证:对长期外出的参保人,需本人左手持当地当日报纸,右手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拍摄照片,要求:照片务求清晰,能体现个人身份证信息和照片拍摄时间;电子相片传至户籍所在地乡镇人社服务中心邮箱。
四、认证结果处理
集中认证结束后,对于本年度未进行生存认证的参保人,将停发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待认证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则于认证后的下一个结算月恢复并补发其停发的养老待遇。
咨询电话:0737-5225505
各乡镇邮箱:
南洲镇:105852750@qq.com;
茅草街镇:2499495298@qq.com;
三仙湖镇:471192835@qq.com;
华阁镇:843403501@qq.com;
明山头镇:157954716@qq.com;
乌嘴乡:1819789329@qq.com;
中鱼口乡:472979167@qq.com;
青树嘴镇:1197684665@qq.com;
麻河口镇:125381237@qq.com;
武圣宫镇:2573862590@qq.com;
厂窖镇:2180577295@qq.com;
浪拔湖镇:1500801273@qq.com。
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
2017年5月4日
来源:南县政府网
编辑:王乐丰